1928年,
约翰·杜威出任乔治・Z・梅达利的下级辩护律师,自1931年起,正式加入梅达利的办公室,逐步成为梅达利的工作助手。1943年至1955年间,杜威履职
纽约州州长一职。此外,杜威分别在1944年、1948年两度作为共和党推举的候选人参与美国总统竞选,不过最终竞选结果均未成功。
他对纽约
有组织犯罪和该城政客之间的关系探究得越深入,他所受的挫折和阻碍就越大。犯罪集团成员与大多数本地政客联系密切,他们对州和本地当局的指控嗤之以鼻。但是,他们在联邦政府的层次上却是薄弱的,没过多久,杜威就发现了有组织犯罪脆弱柔软的下腹——所得税。从此开始他的私人从业。
杜威是个典型的热心于社会除恶的地方检察官,在追击表面似乎清廉的犯法者时真正是残酷无情.1935年,他获得了一个新职位——特别公诉人——负责控制
纽约街头的犯罪,这显然是一个不讨好的任务,在杜威的工作下,大陪审团对纽约最大的一些犯罪头子做出了数以百计的有罪判决。其中,最大的勒基·露西亚诺,在听到他被判处30—50年徒刑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杜威就是这样有力的控制着公众的心理,巩固自己的声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