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清安(1767年-1834年),字正修,一字慎修,号竹汀,叶赫纳喇氏,
正白旗人,
清代大臣。
爱新觉罗·颙琰十年
进士,曾任户部主事、翰林院侍讲,后升任
内阁学士。嘉庆二十四年,担任
礼部侍郎,历任刑部、工部。
爱新觉罗·旻宁元年,命赴直隶狱,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兼
都统。寻迁
兵部尚书,调刑部。四年,出为热河都统,偕左都御史
松筠等赴土默特谳狱,事竣,疏言:“蒙古恶习,常有移尸讹诈,为害滋甚。《蒙古律例》 ,凡军流徒犯,罪止折枷,情重法轻。请嗣后遇有假捏人命诈财者,所拟军流徒罪即行实发,不准折枷,以惩刁恶。”下所司议行。六年,召授左
都御史。逾年,复任热河都统,召对,询知其母年老,命仍还左都御史任。十一年,复授兵部尚书,典顺天乡试及会试。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允之。寻卒,赠
太子太保,谥恭勤。
那清安工为馆体应制诗,时皆诵习。因与
郭佳·穆彰阿同榜成
进士,晚乃受
李忱知,迭秉文衡。既卒,会兵部以庆廉送武会试有残疾,为监试
御史所劾。先是那清安为监射大臣,曾以庆廉残疾扣除,上追念其持正,予其子全庆加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