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天锡(1202年—1267年),字君畴,号裕昆,又名阳岩,出生于
泉州市石狮区后厅村。他在
南宋时期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包括
潭州知州、
监察御史、
福建省安抚使、显文阁直学士、
工部侍郎、
刑部尚书、
端明殿学士等。洪天锡以其刚直的性格和不屈的精神,在政治舞台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洪天锡于
宝庆二年(1226年)中
进士,起初被授予
广州市司法
参军的职位。在任职期间,他敢于挑战上级的权威,维护下属的利益。后来,他被调往
潮州市担任司理参军,期间揭发了当地豪绅非法侵占农田的行为,并成功追回土地。方大琮推荐他成为江苏真州的通判,并留在自己的
幕府中工作。之后,洪天锡又被任命为福建
古田县的知县,在那里他迅速处理了许多积压的案件。他还曾在
建宁府担任通判,并在一次洪水灾害中及时发放粮食救济受灾群众。这些努力为他赢得了晋升的机会,最终成为了诸司粮料院的一员,并被授予
监察御史兼
崇政殿说书的职位。
在
宝祐三年(1255年),洪天锡因为直言不讳地批评宦官
董宋臣及其党羽,导致自己被迫离职。然而,他的行为对整个朝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宦官们无法肆意妄为。尽管如此,洪天锡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原则,而是继续向上级提出建议,希望改善国家的政治环境。他的忠诚和勇气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和支持。
洪天锡以其刚直的性格和不屈的精神,在政治舞台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他的言行举止都有一定的准则,面对困难时能够保持坚定的态度。宋代学者
周密评价他说:“近世敢言之士,始终一节,明目张胆,言人所难,惟温陵洪公一人。”
洪天赐,
清代医家。字吉人,号尚友山人。天津人。一说
南湖(今
嘉兴市)人。贡生,有文名。因其兄为庸医所误,遂学医,于
瘟疫尤有体会,活人甚众。撰《补注温疫论》四卷(1784年)。又著《素问解》、《灵枢解》,惜未能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