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英语:Military rank)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和标志,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军衔的授予和晋升通常与军人的功绩、能力、责任等因素有关。军衔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军衔通常分为军官、
士官/军士和士兵三大体系。
军衔最早起源于15-16世纪的西欧国家,与
资本主义萌芽和职业军队的兴起有关。这一称号最早出现于1578年的法文,意为“等级的台阶,不同头衔的阶梯或职衔的等级”。军衔制度随着军事技术和国际关系的变化不断演变调整,尽管各国的军衔等级、名称、符号略有不同,但大多采用西欧式体系。中国古代虽无正式军衔,但有类似军阶职务,最早可以追溯到
春秋时期,逐渐形成统帅、将军和校尉等称号。清朝末期开始引入西式军衔制度,民国初年沿袭并完善相关规章,至1917年形成三等九级军衔制,后又有多次调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在
正规化建设中也施行了军衔制,后续发展历程中虽也有一个时期取消了军衔制,但是在20世纪八十年代又重新施行了新的军衔制,并在多次调整优化后,使用至今。
现代军衔制度通常由军官、
士官和士兵等级构成。军官部分通常分为将官(
准将或
少将以上的高级军官)、校官(
少校到上校的中级军官)和尉官(
少尉、中尉等初级军官)等级。士官则包括高级士官、中级士官和初级士官,他们在军队中担任基层辅助管理或指挥的职责。士兵军衔比较简单,和基础服役年限联系更深。军衔制度有助于建立清晰的等级结构,促进组织内部的指挥和管理,激励个人努力,并确保在军队中具备明确的指挥和执行体系,从而提高军队的效率和战斗力。
历史沿革
欧洲
古代起源
军衔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军事制度,如古希腊的将军、古罗马的军团长等。这些军事制度通常是按照出身、贵族、财富、地位等因素来分配军事职务和称号的,而不是按照军人的能力和功绩。这些军事制度的特点是等级森严,权力集中,军队服从于君主或元首的绝对统治。
近代发展
军衔最早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在1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事制度主要是基于封建制度,军队是由各个领主的
骑士和仆从组成的,军事职务和称号也是按照封建等级制定的,如国王、公爵、伯爵、男爵、骑士等。这些军事制度通常是缺乏统一的指挥和训练,而且容易受到个人的忠诚和利益的影响。这些军事制度的特点是等级复杂,权力分散,军队服从于各自的领主或封建主的相对统治,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
军衔制度的出现,也与
资本主义的萌芽和雇佣军的发展有关。在15世纪-16世纪的
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工商阶级出资支持
君主制,国王通过税收所得雇佣国外的军人。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雇佣军的组织以连为基本单位,几个连组成一个团。连的指挥官称作上尉,副手称
中尉;团由称作
上校的军官指挥,助手称为军士长,后来改称少校。随着
资本主义的发展,等价交换、平等权利等资本主义的社会原则反映到了军事领域,刺激着军队改变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但是被选拔上来的非贵族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的身份,自己的荣誉、地位和待遇得不到社会的保障。于是,这些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这样,终于导致了
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用“连长”“团长”来命名。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军队的指挥机构和建制也发生了变化,总
参谋部的出现,军、师、旅、团、营等不同级别的部队的形成,促使了元帅、将、校、尉等不同等级的军衔的产生。军衔制改变了按出身门第封官晋爵的
世袭旧军制,而以战功评价报酬和地位,因此广泛吸引了自由农民、平民等各阶层的人士,成功地替代了原有的军制。
中国
清末新军
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的腐败和清军的无能,面对外国列强的侵略,中国的兵制已经落后于时代。一些有识之士呼吁清廷改革军制,建立新式军队。1901年,清政府任命
袁世凯为
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负责组织训练新军。清朝的新军,完全仿照西方的编制、装备和操法,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就是引入西欧的军衔制,试图通过军衔来提高军人的地位和士气,改善官职和官衔的不协调,规范军服和军衔标志,适应作战的需要,方便国际交流。
清政府从1904年开始,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欧式军衔制。1904年12月,清政府决定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
新建陆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
清代在灭亡前,用了五年的时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新式军衔体系。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
官制评定等级。当时,所形成的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即上等第一级,正
都统;上等第二级,副都统;上等第三级,协都统;中等第一级,正
参领;中等第二级,副参领;中等第三级,协参领;次等第一级,正军校;次等第二级,副军校;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北洋时期
民国建成后,1912年8月,
新建陆军改制,主要是废除清朝军衔制的军官衔称,取消所有品级,仍按原来的三等九级,规定了新的军衔名称。军官分为将官、校官、尉官三等,各官等又分上、中、少三级(额外军官改称准尉)。军士同清末新军,分为上士、
中士、下士,士兵分为上等兵、
一等兵、
二等兵。其中
上将对应的职务为陆军总长、海军总长、参谋总长、各
巡阅使等;中将对应的职务为陆海军次长和参谋次长、督军、师长等;少将对应的职务为各部司长、各巡阅使署、督军署参谋长、旅长等。这一时期,还有加衔制度,即当某人升到某一职务,因受军衔停年或名额的限制等原因,暂还不能晋升到与其所任职务相应的军衔,便采用加衔的方法,使其所佩军衔与其所任职务相符合。如某旅旅长、少将衔步兵
上校,某总司令、上将衔中将等。
国民政府时期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31年4月,
中国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但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以至于1933年,当时
蒋介石在一次纪念会上说:“国民党军队同列强相比,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
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
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国民革命军军衔:
新中国
在新中国历史上,军衔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和调整。1954年1月26日,朱德总司令在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闭幕式上讲话,会议讨论了军队组织编制和实行军衔制等重大问题。1955年,全军开始军衔评定工作,并于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前完成了军官评衔工作,正式实行了军衔制。初期的军衔等级分为6等19级,参考了
苏联等国的体系,包括元帅两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将官四级(大将、
上将、
中将、
少将)、校官四级(
大校、
上校、
中校、
少校)、尉官四级(
大尉、
上尉、中尉、
少尉)、军士三级(上士、
中士、下士)和兵两级(上等兵、列兵),属于“东方型”军衔体系。然而,这次实行中出现了两个变化,未授予
大元帅衔并暂设准尉一级军衔。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同时对军装样式做出了新的规定,统一了帽徽
领章和军服样式。1988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再次实行军衔制,设立了3等11级军衔。新制度下,军官军衔包括一级
上将、上将、
中将、
少将、
大校、
上校、
中校、
少校、
上尉、中尉、
少尉。同时,制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士官(分为
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分为上士、
中士、下士)、兵(分为上等兵、列兵),形成了完整的军衔体系。1989年1月21日,举行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将官授衔仪式,标志着新军衔制度的正式实施。
1994年和1995年,对军官和预备役军官的军衔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一级上将军衔,并规定了预备役军官的军衔设置:该时期的军士衔级设8级,具体有
四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
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四级为最高,一级为最低。之后军士衔级又经历了多次改革,比如:1999年取消军士衔,改为
士官衔,具体从高到低为: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二级士官、一级士官;2009年再次调整士官军衔,称谓改变,具体衔级改为:下士、
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2022年再次改革,“士官”改称“军士”,具体衔级改为:下士、中士、二级上士、一级上士、
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
一级军士长。这些变革和调整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防建设和军队管理需要。
分类和等级
分类
军衔通常分为
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大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
个人军衔是一种根据军官的德才表现、所任职务、工作实绩、在军队中服役的经历和对事业的贡献等综合因素,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军官的军队等级称号,是军官的终身荣誉。在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军衔制度中,军官退役后仍然保留个人军衔,只是在军衔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如“退役
”“退役
”等,因此被称为永久军衔。永久军衔的特点是将军官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具备两种功能,一是调整部队指挥关系,二是调整个人利益关系。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颁布、1994年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临时军衔是一种按照军官所任职务佩戴军衔符号的制度,任什么职就佩戴什么职务所对应的军衔符号,职务降低军衔也降低,职务消失军衔也消失。它最早来源于拉丁语的“名誉晋级”,也称为“职务军衔”或“荣誉阶级”“加衔阶级”。
10世纪60年代开始实行名誉晋级制度。西方国家实行临时军衔制度最初是为了既可以在战时把更大的职责交给军官,又可以避免在战争结束后出现过多的高级军衔。
军衔的等级
军衔一般分为帅、将、校、尉、
士官/军士、士兵一共6个等级,部分国家不设元帅,但也有个别国家同时设元帅和次帅。
士兵:士兵是军衔中最基本的一级,可以分为列兵、上等兵等几级。在中国,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士官/军士:一般由拥有专业技术者担任或从士兵中选拔出来,是介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主要负责部队的训练、管理、保障等工作。各国把士官分为上士、
、下士、军士长(或称士官长)等。
尉官:初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叫做尉官,它随着军衔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等级称号。尉官的主要职责是指挥和管理排、连、营等级的部队,或担任高级军官的参谋、助手、教官等。世界上实行军衔制的国家都设有尉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为上尉、
、
,有的国家还有准尉和大尉。
校官:中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叫做校官,校官的主要职责是指挥和管理团、旅、师等级的部队,或者担任高级军官的参谋、助手、教官等。世界各地的军衔等级中均设有校官军衔。
将军:高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叫将官,又叫将军,始于16世纪的法国。后来,将官军衔逐渐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一般分为
上将,
,
,
准将,部分国家设有大将军衔。
元帅:许多国家的最高军衔叫做元帅,元帅作为军衔,始于16世纪的
法军。继法国之后被许多国家所采用。有的国家将元帅分为不同等级,如元帅级别设置最多的国家是
苏联,设
苏联大元帅、
苏联元帅、主帅、元帅四个级别。有的国家还将元帅区分为不同种类。一般分为陆军元帅、海军元帅、空军元帅三种。
典型军衔设置情况
中国军衔
美国军衔
俄罗斯军衔
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解放军军衔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军衔的作用
军衔制度在军队中发挥着持久激励、管理秩序和清晰关系的重要作用。对于军人而言,军衔是国家赋予的荣誉,是对其特殊贡献的精神回报,具有全面的持久激励作用。通过区分军官等级,军衔体现了军官的能力素质和服役贡献,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晋升任用、退役安置等方面起到管理秩序的调节作用。同时,军衔作为军人等级的象征,清晰地规定了军中指挥关系、责任和相互关系,激发了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推动了军队
正规化建设,加强了军队各军
兵种之间的协作,方便了国际交往。完善的军衔制度有助于建立强大的军事力量,使军队更具战斗力。
参考资料
中国的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里南共和国大使馆.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