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
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原副主任
梁爱诗,女,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曾任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1939年(己卯年)4月24日出生,祖籍南海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接受教育,是本港著名的律师,也是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国政府的顾问。196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88年获颁香港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取得国际婚姻法学院院士资格,她是一位太平绅士、国际公布人和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梁爱诗是香港浸会大学董会及咨议会委员和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理事,并担任多个非政府组织的义务法律顾问。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行政长官及临时立法会推选委员。1997年7月1日起,正式出任香港特区首任律政司司长。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53-1958年圣嘉勒女书院;
1958-1960年圣心女书院预科;
1967年通过英国律师执业资格考试;
2005年获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6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开始私人执业。
1975年在英国登记为海外律师。
1978年出任国际法律妇女协会香港区主席,其后成为国际法律公证人。
1986年获委任为中国司法部委托成为公证律师。
1993年成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港事顾问。
1996年担任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7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
2005年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职务。
2006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党民建联创党成员。
2022年12月31日,梁爱诗将卸任香港特区授勋遴选委员会非官守成员。
人物荣誉
2002年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2010年12月3日在香港树仁大学第36届毕业典礼上,校监胡鸿烈向梁爱诗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衔。
2019年1月获外交部驻港公署首次授予的“外交之友”称号。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人物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