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岳贡(1597年-1644年),字四长,号禹修,湖北
谷城县人。他是明朝末年的官员,曾在
天启二年(1622年)中
进士,历任多个职务,包括户部主事、松江
知府、
山东省副使兼右参议、左副
都御史等。他还曾担任户、兵二部尚书兼
文渊阁大学士,
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方岳贡因修建石塘而受到
上海市人民的尊敬,至今仍有纪念他的“报功祠”。
方岳贡出生于湖北谷城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他在天启二年(1622年)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随后进入政府工作,最初担任的是户部主事,负责管理仓库和粮食储备。尽管这是一个权力较大的职位,但他始终保持廉洁和谨慎的态度。
崇祯元年(1628年),方岳贡被任命为松江知府。在他任期内,他采取严厉手段打击海盗,同时致力于改善沿海地区的防御设施。他主持修建了石塘,有效地保护了当地居民免受海潮侵袭。这一成就让他在当地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方岳贡因其卓越的表现,被吏部尚书
郑三俊评为全国五个廉能监司之一。
崇祯对他印象深刻,很快提拔他为左副
都御史,并在短时间内再次晋升为
东阁大学士。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他被授予户、兵二部尚书兼
文渊阁大学士的高位,
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
随着
李自成攻陷北京,方岳贡也被俘虏。由于他拒绝为李自成撰写诏书,遭到严刑拷打。虽然有
松江区商人代他交纳赎金,但他仍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最终,他选择自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
张献忠占领
谷城县时,得知方岳宗是方岳贡的弟弟,误以为他家境富裕,于是占据了方岳宗的房屋。但当他发现方岳宗实际上是个普通人时,立即释放了他,并表达了对方岳贡的敬佩之情。张献忠还写信给方岳宗,表明如果所有的官员都能像方岳贡一样廉洁,那么他就不会有发动叛乱的理由。
方岳贡原本是一位擅长处理文书的官员。当他成为宰相后,他专注于审查账目,提议核查赦免之前的旧税款,这导致他的名声受损。崇祯十七年二月,他被任命为户、兵二部尚书兼
文渊阁大学士,
总督漕运、屯田、练兵诸务,驻扎在
济宁市。然而,这项任命并未实施。
李自成攻陷北京后,方岳贡和
邱瑜被抓获,关押在
刘宗敏的住所。他们被要求支付赎金,但由于方岳贡一向清廉,家中贫困,无法提供资金,因而遭受酷刑。搜索他们的住宅,也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一位
松江区商人代替他们交纳了千金赎金。四月初一日,方岳贡和邱瑜一同获得释放。十二日,李自成下令杀死
陈演等人后,命令看守者一起杀死方岳贡和邱瑜。看守者给他们提供了绳索,两人均选择了自缢。
陈盟雪在《崇祯内阁行略》中评价方岳贡说:“岳贡洁己自好,表率僚属,东南至今称之。
崇祯间,久任奖廉,岳贡足以当之。贼至,刑拷无以应,然犹与演同被诛戮,伤哉!其时以逋负淹滞者犹不乏人,岳贡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