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2018年11月14日,新组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挂牌。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
组建自治区
温岭广播电视台。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拟定自治区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拟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等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