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1月生人,安徽芜湖人。1996年硕士毕业于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并留校任教,2004年博士毕业于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先后讲授《中外广告法规与广告职业道德》、《广告美学》、《
中国文化概论》等多门本科生课程,并先后承担硕士研究生《媒介法规》、《广告美学》专业课程教学,曾获安徽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1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先后在国家级重点、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篇。
3、《“这是我讲文学史的最大观点”》,《
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4年第10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