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山生于清朝末期,他自幼父母双亡,家境贫寒,靠乡邻接济和自己四处流浪为生。后来在朝廷征集刽子手时,因他胆子极大(曾独自在传言“闹鬼”的宅子里过一夜等),被大家推荐。一开始他抗拒当刽子手,但在他人劝导下,拜了一位准备金盆洗手的刽子手佟绍箕为师。
邓海山经过长时间刻苦训练,包括砍冬瓜(冬瓜上画线要精准沿着线劈开)、砍槐树等。出师后,他在工作中表现出很强的专业能力。在晚清民国时期,他一直在湖南
长沙县公署从事着刽子手工作。由于时局动荡,死刑犯数量较多,他的“业务”也比较繁忙。他砍一个人头能挣四块
银元(当时普通四口之家一年花销约两块银元),而且有些死刑犯家属还会贿赂他,让他行刑时做到“快、准、狠”。
但他师父曾告诫他,砍头九十九,必须收手,否则会遭报应。然而邓海山没有听进去,他的同行在杀够99人后纷纷收手,而他继续从事着刽子手工作,据统计,他一生砍下的头颅超过300个。
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需用枪毙,这导致邓海山失业,生活陷入困境。他想转行,却因为他的职业身份没人愿意接纳他。他想加入善堂被拒绝,理由是手上罪孽太重。他想过
出家当和尚,寺庙方丈也因他杀人太多罪孽深重而拒绝他。最终他孤独终老,一生未娶,无儿无女,在1925年悄然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