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融,男,1960年7月生,
汉族,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1983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3年毕业于道路与桥梁专业,工学学士。先后参加过
南浦大桥、上海外滩综合改造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建设。
1996年调任上海市市政局局长助理,后任副局长,其间先后兼任上海合流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
上海地铁3号线(
轻轨明珠线)工程建设常务副总指挥。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
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2011年6月9日,静安大火的处理决定公布,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时任
上海市建交委主任、党委副书记的黄融被行政记大过。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记大过的时间为18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2022年1月22日上午,
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政协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离任名单,黄融在名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