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头沟乡位于
松山区西南部,半支箭河两条主要支流的交汇处,与
喀喇沁旗、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接壤。全乡辖6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68个村民组,总人口10217人,其中农业人口9976人,在人口构成中,
蒙古族占总人口的39%。全乡土地总面积19万亩,耕地3.3万亩。
本乡农牧业资源丰富,有水浇地11000亩,蔬菜产业发展迅猛,现在露地蔬菜部亩数为8000亩,玉米、高粱、谷子等
作物产量高、品质好,
阳芋品质尤为突出,远近闻名。饲草资源广泛,2003年六月末大小畜存栏6606头只。猴头沟乡地处
大兴安岭南麓的七老图山系之间,跨越两个成矿单元,根据地质资料记载,煤炭贮量大体为5000万吨,
陶土贮量超过3500万吨,叶腊石贮量在40万吨以上,黄金贮量也比较可观。经过几年的发展,现有煤矿4处、
陶土矿2处、叶腊石矿1处、
金矿3处。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农民有1200人,外出务工的有2000人。
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距离猴头沟乡政府所在地5公里的香山和六楞子山地段,属黄土丘陵地带,此处林草茂盛,泉水甘洌,动植物种类繁多。香山寺是久赋胜名的宗教圣地之一,历经千载,文革前一直是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广大佛教信徒聚集、朝圣的重要场所,时至今日,这里善男信女依然络绎不绝。
本乡境内的缸瓦窑遗址被誉为“草原瓷都”,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由马背民族创立的并留传下来的古陶瓷
文化遗址,曾引起国内外考古专家的震动,具有很大的国际影响。
中原地区北方古陶瓷研讨会曾经在
缸瓦窑进行过专题研讨。此窑烧造与出土的仿宋白瓷系列及辽三彩系列产品,承华夏陶瓷之韵,又不失草原之风。1996年,缸瓦窑被国家文物局确立为“国保单位”,2000年被国家文物局纳入西部大开发中古遗址群---辽古都保护开发利用之列,成为被国家纳入的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遗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