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刘曦
因假球成为焦点的前足球运动员
沈刘曦,1979年出生于武汉市,中国足球运动员,曾担任前腰位置,是原浙江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主力队员,2008年宣布退役。在2009年年底开始的“反赌风暴”中,因其涉及的卖球事件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24年9月10日上午10时,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在大连市联合召开足球职业联赛“假赌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定,沈刘曦因开设赌场罪受到刑事处罚,中国足协再次进行通报,要求全行业对其严格执行禁业处罚。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沈刘曦1979年出生于武汉市,小时候在新华路业余足校接受了四五年的训练后,13岁时与姜坤一起去了八一队
运动生涯
2003年,八一队解散后,2008年年底转到了浙江职业足球俱乐部,在绿城队效力期间,他的表现较为出色。
2006年9月,沈刘曦在与广州足球俱乐部冲超大战中,绿城客场2:3输球。
2008年,沈刘曦被租借到安徽九方队。
退役
2008年年底,沈刘曦退役,退役后进入武汉市公安局培训学院当教师。
人物事件
事件经过
2006年9月9日,绿城客场挑战广药队,当时两队分居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二、三位,仅1分之差,是场名副其实的冲超大战。为了确保主场超越对手,广药队萌生了买球想法。于是,时任广药俱乐部副总经理的杨旭找到了好友、时任中国足协联赛部官员范广鸣,希望通过他去做绿城球员的工作,范广鸣随后与时任青岛中能U19队主教练冷波联系,冷波又找到了前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长邢锐,邢锐又找到原浙江职业足球俱乐部主力队员沈刘曦,沈刘曦最初并没有同意,几天后,邢锐又两次打来电话表示“如果放水,可给80万现金”,随后,沈刘曦便同意了。为了确保“放水”成功,他又拉上队友胡明华。在比赛中,沈刘曦和胡明华“配合默契”,致使绿城无法组织有效攻势,最终2比3输掉了比赛。比赛之后,沈刘曦拿到了32万元,胡明华拿到了35万元,范广鸣和冷波各获赃款25万元,邢锐获得了赃款33万元。
事件处置
2013年,沈刘曦被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处以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
再次通报
2024年9月10日上午10时,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在大连市联合召开足球职业联赛“假赌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定,沈刘曦因开设赌场罪受到刑事处罚,中国足协再次进行通报,要求全行业对其严格执行禁业处罚。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运动生涯
退役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