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史是指在历史编纂过程中,通常采用客观描述的方式来呈现历史事件,而不是侧重于分析的一种历史研究方式。这种书写方式并非独立的
历史学学科分支,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研究方法,而是一类采用叙述文体撰写的历史著作的总称。
叙述史作为一种历史书写传统,其发展历程悠久。在中国古代,如《左传》《
史记》《
汉书》《
资治通鉴》等经典史籍,尽管采用了不同的体裁,如编年体、纪传体、通鉴体等,但都强调了纪事和记叙的特点。而在西方,从
希罗多德的《
历史》、
普鲁塔克的《
传记集》到吉本的《
罗马帝国衰亡史》乃至
利奥波德·冯·兰克的《
教皇史》,这些作品也都采用了记叙的写法。即使在
现代史学界提倡分析方法的时代,叙述史或记叙体历史作品依然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在近代
历史学尚未成为一门科学之前,史学的主要任务是对过去的事实在时间和特定分类的基础上进行记录和叙述。然而,随着新史学家对单纯客观描述的不满,社会史、计量史学、心理史学、比较史学等新兴领域逐渐兴起,叙述史一度受到冷落。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们对历史研究中主观因素的认识加深,叙述史开始复苏,呈现出将叙事体、可读性和科学分析相结合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