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著撰人名氏。案
焦竑《
经籍志》载《双溪杂记》二卷,
王琼撰,《续说》所载亦题曰王琼。检卷中所述并自署其名曰琼,与二书所载合,盖即琼书矣。
琼在当时,以干略称。所著《
晋溪奏议》,已著录。是编其杂记见闻之作也。所载朝廷故事,於宏治以前颇有稽核,足与正史相参。即是非取予,亦不甚剌谬。至正、嘉之间,则自任其私,多所污蔑,不可尽据为实录。考《明史·本传》,琼督边之功及荐
王守仁以平宸,其功固不可没。然平日与江彬、
钱宁等相比,而与
杨廷和、
彭蠡等不协,故记中於廷和与泽诋诬尤甚。至於大礼一事,曲徇世宗之意,悉归其过於廷和,尤非定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