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土县,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的一个县,成立于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碧土县的行政区域来自
左贡县和
察隅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县府原定驻碧土公社。然而,碧土县实际上并未建立,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批准撤销碧土县。碧土县的邮政区号为854900。
设立碧土县。辖左贡县的扎玉区和该县新划的碧土区,察隅县的
察瓦龙乡区和该县新划的门空区。县人民政府驻碧土公社。由
昌都市管辖。
根据1973年12月30日中共昌都地委、昌都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芒康、江达、昌都、丁青等县行政区划调整与成立新县的报告》,1979年6月16日
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本着有利于领导,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边防稳定和加强建设的原则”,兼顾群众的历史习惯和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同意在昌都地区新增设盐井、生达、碧土和妥坝4个县,报经国务院批准。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4县:设立
盐井县,以
芒康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碧土县,以
左贡县、
察隅县2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
生达县,以
卡若区、
江达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
妥坝县,以
昌都市、察雅、江达3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但4县因故一直没有建立。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批准(民发[1999]54号)撤销
盐井、碧土、妥坝、生达4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