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琼(1483年—1524年),字国华,号九峰子,
南平市县(今福建省南平市
延平区)人。
正德六年(1511年)考取
进士,历任
慈溪市知县、
山西省道
御史、
贵州省巡按等职。胡琼以清廉正直的为官风格和出色的才能受到人们的赞誉。他的遗著《九峰稿》由其子修龄、庭椿收集刊行。
嘉靖三年(1524年),因直言议大礼,遭受廷杖,最终不幸身亡。
胡琼在职,为官清廉正直,以身作则,感动了民众,地方权贵无法刁难。不久,反而颂扬其德政。他在慈溪任职3年,民心安定,政绩显著,朝廷召他考授,拟任
山西省道
御史。
胡琼到任后,清除恶劣罪犯,拆除滥建祠庙,兴办学校,推崇德高望重的历代名人和乡贤功绩,教育后人。当时部分苗民不知真情,从中挑拨闹事,胡琼按情节轻重逮捕为首者,平息动乱。为控制边境局势,他奏请设兵扎营
云南省各关隘。
胡琼被人称道为孝悌楷模。他视继父为生父。其母在外去世,胡琼特地建新屋,日夜守祭。服孝三年满,出任
山西省御史。《九峰稿》是胡琼的遗著。由其子修龄、庭椿收集刊行。
他的诗文清新流畅,不时表露仕途艰辛之感。如《黯淡洪涛》道:“世道如流水,应悲怪石多。君看黯淡险,莫向此中过。”因擅于诗文,时常挥毫以赠友人。后因直言,以议大礼惨遭廷杖毒打身亡,死后草草收葬。
胡琼的
曾祖父为胡囗囗,祖父为胡壮,父亲为胡胜口。他的嫡母为石氏,生母为
张姓。他有两个弟弟,分别为胡和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