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该行开业的同时,
大冶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1年8月,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因企业涉农贷款统计错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未设置预算收入核算账户;预算收入核算科目不符合规定,被
中国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罚款22.96万元并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