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
境外资金货物自由进出的港口区
自由贸易港是指设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对进出港区的全部或大部分货物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自由港内,开展货物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
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极为有利,但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贸、经济运行态势,税收监管政策等因素,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当前保税港更多的是作为航运中心的配套政策实施,因此只有经过国家认定具备国际航运中心资质的沿海城市才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
历史沿革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上说,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2018年12月22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召开。为做好2019年商务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做好对美经贸工作,加快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商务改革发展“八大行动计划”,加快经贸强国建设。
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部分放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
意义
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极为有利,但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贸、经济运行态势,税收监管政策等因素,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当前保税港更多的是作为航运中心的配套政策实施,因此只有经过国家认定具备国际航运中心资质的沿海城市才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
现有成员
分别对应三个保税港区上海港定位为“国际航运中心”,天津港定位在“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大连港定位于“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宁波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舟山市将合作建自由贸易港区。
2013年8月,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
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任务是要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相关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第39号令,全文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部分放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意义
现有成员
相关政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