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飞
内蒙古连杀5人案凶犯
李鹏飞,男,呼和浩特市“12.17”5人遇害案的凶犯。
2016年,李鹏飞同被害人刘继广、潘高图合伙开办水厂,后因经济纠纷对两名被害人产生杀意。2018年12月16日,李鹏飞在水业公司将刘继广及其妻子张素梅杀害。次日李鹏在潘高图所在居民楼,杀害了潘高图的妻子和女儿,后拿到钥匙进入家中杀害潘高图。案发24小时后,李鹏飞被警方逮捕。
2019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鹏飞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李鹏飞依法执行死刑。
人物经历
入股水厂
2016年3月份,李鹏飞和潘高图决定入股刘继广与妻子张素梅的碧绿清源水厂。最后双方协商每人占厂子的三分之一股份,共150万元,每人入股50万元。李鹏飞拿不出50万元,只能拿出30万元,后决定欠款20万元,以每月的分红还款。到2018年5月份之前,李鹏飞已经还清了19余万元。但此时,水厂已破产。李鹏飞随后提出退股,但并未有结果。
犯下命案
2018年12月16日,李鹏飞在水业公司将刘继广杀害,从其身上拿走手机一部。当晚又来到刘继广家,持刀逼迫其妻子张素梅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将10706.32元转到自己银行卡上,随后将张素梅杀害。次日,李鹏飞又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高图所在居民楼,在电梯内持刀将潘高图的妻子和年仅12岁的女儿杀害后,拿到钥匙进入家中将潘高图杀害,随后驾车逃离现场。案发24小时后,李鹏飞被警方逮捕。
作案细节
2018年12月16日下午,李鹏飞在金川碧绿清源水厂,拿起胡椒喷雾照着刘继广喷,随后用刀便捅向刘继广,期间刘继广向他求情,但最终还是被杀害。李鹏飞行凶后搜走了刘继广的手机和身上的500元现金还有其家门钥匙,来到了呼铁佳园。他用钥匙试了十几个住户的房门,在半个小时之后找到了刘继广和张素梅的家。先后两次进入张素梅家,但张素梅并不在家中。2018年12月16日18时许,李鹏飞回家吃饭后,再次前往张素梅家。21时左右,他见到了张素梅。并将其腿脚绑住,逼问银行卡密码,然后用POS机转账。刷了9张卡,共计1万余元。刷完钱后将张素梅杀害,由于袜子上沾了血迹,他去超市买了一双袜子和一包烟。随后在一家涮肉店吃了一顿,之后便前往一家洗浴中心过夜。他将闹钟设在12月17日凌晨5时,为前往天骄花园作案做准备。
12月17日5时30分,李鹏飞来到天骄花园小区,当电梯停在14楼的时候,他知道潘高图的妻子要送孩子上学了,便跑到了4楼,截住了电梯,向潘高图妻子喷了胡椒喷雾之后,拿刀捅。当孩子发出惊恐喊声之后,他再次把刀捅向了孩子。电梯运行至14楼的过程中,他再次向潘高图的妻子补刀。然后又从潘高图妻子身上拿到了她家钥匙。打开了潘高图的家门,他再次使用了防狼喷雾,并用刀捅向了潘高图,当发现其还在动的时候,他再次补刀,并盗走了潘高图的手机。7时30分左右,李鹏飞驾车离开天骄花园,扔掉了所有的作案工具。
公开宣判
2019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鹏飞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鹏飞目无国法,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五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入户夺取私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鹏飞在实施杀人犯罪后,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鹏飞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有预谋地实施暴力犯罪,侵害五人生命权,且犯意坚决,无悔罪表现,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复核确认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复核确认,罪犯李鹏飞因合伙经营纠纷,蓄意行凶,报复泄愤,连杀5人,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杀人后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命令对罪犯李鹏飞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
2020年4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李鹏飞依法执行死刑。
社会影响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鹏飞目无国法,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入户夺取私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鹏飞在实施杀人犯罪后,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鹏飞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有预谋地实施暴力犯罪,侵害5人生命权,且犯意坚决,无悔罪表现,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入股水厂
犯下命案
作案细节
公开宣判
复核确认
执行死刑
社会影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