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夫(1894一1966),
石首市新厂人。1913年考入
江汉大学,后留学
法政大学。建国后,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7年被错划为
右派,1979年恢复名誉。
张定夫(1894一1966),湖北石首新厂人。1913年考入江汉大学,后留学日本法政大学。1926年赴
广州市,随北伐军至武汉,旋任
荆门市县长。1928年,与
邓初民、
黄松龄等在上海开办昆仑书店,翻译出版进步书籍,译有恩格斯日文版《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美国工人运动史》等著作。1930年参加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九・一八'’事变后,与沈钧儒、邹韬奋等组织
上海文化界救国会、
上海大学教授救国会,任常务理事。沈钧儒、邹韬奋等7位救国会负责人被捕下狱后,张参与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并与宋庆龄,胡愈之等12人前往
苏州市,同国民党政府
江苏高等法院说理斗争。1937年抗战爆发时,任教于
复旦大学,后随校迁
重庆市。1947年5月,
上海市各校学生举行“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示威游行,张与进步教授发表《宣言》,支持学生运动,为此曾遭逮捕,不久释放。建国后,先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副部长,华东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7年被错划为
右派。1979年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