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由原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和合肥分行于1998年11月合并组建成立,于1999年1月1日正式运作。主要任务是在总行和南京分行领导下,在辖区内履行
国家银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货币政策,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推动金融改革,搞好
金融服务,加强
外汇管制,促进安徽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安徽省的派出机构。1998年11月,在原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和合肥分行基础上合并成立。按照总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