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2003年我国就开始酝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但时至今日,仍未出台。
涉及内容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中,存在一些和《文物保护法》相矛盾的地方。”宋兆麟说,文物保护法保护的是实物,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离开了物质实体又不能独立存在。在某些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文物法保护的内容界限不明晰。。
“有的方面有重合,有的地方又都不管。”他认为,如皮影戏、年画等,有的年画本身就是文物,但年画这种艺术形式又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
宋兆麟建议,可以将二法合一,对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进行统一的保护,这样人力集中、经费集中,能有效避免出现分工不明,管理缺位的状况。
“多一部法律保护总是好的。”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处长王建华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的是传统技艺,比如,制作年画的技术,如果有了物质载体,作为作品,它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经鉴定后是文物的,当然同时受文物法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已提交至全国人大,下一步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
目录
概述
涉及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