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长春市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证券处处长,
九台区副市长、九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白城市委副书记,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副局长(挂职),中央改革办协调局副局长(挂职)。
2016年11月29日,白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白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审议,决定接受李洪慈辞去
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2022年1月13日,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洪慈为
白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2年7月28日,
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免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洪慈因工作变动辞去白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