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在内部各级子
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管理基础上,按国资委规定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并上报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企业应对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及
财务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应涉及:
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下属子
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企业除报送合并财务预算报告外,还需附送企业总部及二级子企业的分户财务预算报告电子文档。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的财务预算数据应并入二级子企业报送。特殊情况下的企业集团财务预算报告报送级次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 设有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和
国有独资公司,其财务预算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连同审议决议一同报送国资委
-
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抄送国资委
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