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播电台,英文名:Network broadcasting station,英文缩写:NBS,网络广播电台的创意由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主席易白提出,并在理事会通过。成立于2015年10月15日,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和《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等章程制度,在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社团管理处登记注册的分支社团,接受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艺术委员会的学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网络广播电台是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大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力度,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1周年之际成立的学术研究机构。
网络广播电台是由播音主持、戏剧、演讲等领域艺术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是: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是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
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网络广播电台是在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艺术委员会领导下,由中国朗诵协会直接指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依照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各项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的有声文学阵地。
第二条
本台的成立是为了宣传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各项重大工作,为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推送原创文学繁荣提供有力的艺术保障。
第三条
本台宗旨是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组织艺术人士创作、学习、交流、研究、传播具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特质,反应人民群众真实声音的文艺作品。
第四条
本台口号是:推动纯文学繁荣发展。
第五条
本台台训是严谨、善思、合作、创新;
第六条
本台聘请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业内权威专辑任指导老师,对广播台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人员
第七条
凡报名参加网络广播电台竞选,并通过最终考核的成员均为网络广播电台正式成员。广播台招聘制度如下:
广播台编播人员选聘每年10月份举行一次,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分语言初试、文字复试、综合能力测试三轮进行,选聘工作以高起点、重程序、严要求为原则。通过三轮测试者可成为正式的广播台台员。
第八条
网络广播电台所有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2、参与广播台日常工作以及广播台举办的各项活动。
3、对于广播台的一切工作、活动内容以及组织管理制度可通过全体成员例会、部长会议、台长信箱等多种方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4、对广播台的所有工作进行监督。
5、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等。
第九条
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坚决维护电台内部的统一与和谐,发扬友爱精神,团结互助。
3、坚决维护广播电台的荣誉和利益。
第十条
成员必须按时播音,采访,遵守广播台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对于违反
广播站章程以及不执行广播台决议的成员,给予批评警告。对于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条例、违反本台规定或教育后不知悔改者,台长有权利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三章台委
第十一条
台委的选拨面向全台成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集中制,每一位台员均有机会参加选拔。
第十二条
每届台委的任期为三年,每年随台长选举同期选拔。选拨过程由网络广播电台台委会执行,新一届台委由上一届台委会评选,报请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艺术委员会审核通过,选拨审核过程不对外公开。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台章程、犯有错误的台委,台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台内警告、罢免台内职务、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第四章机构
第十四条
本台由台委会、台长、办公室、新闻资讯部、生活娱乐部、文学艺术部、网络技术部、宣传策划部组成。各部门负责人向台长负责,台长向台委会负责,台委会向全体台员负责。
第十五条
台委会由台长、副台长、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台委组成。各部门由各部门部长和成员组成。
第十六条
台委会职能定位:
1、负责把握全台发展的大方向,制定全台的发展方针战略。
2、策划并且执行全台的行政性活动(如全体台员例会,联谊活动等)
3、对台内规章制度、管理条例进行制定与修改。
4、批准或否决台长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选举下一届台长。
第十七条
台长职能定位
1、主持台内行政、公关、活动和财务等工作,把握所有活动的大方向,掌握活动全部进程。加强与同类媒体或相关部门的沟通,完成对外信息的反馈与回复等。
2、不定期审察播出节目和稿件,监督播音内容和质量。
3、提名各部门负责人名单,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4、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并作出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
各部门职能定位:
各部门总职能:配合台长做好具体工作,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学期工作总结。
新闻资讯部:主要负责制作新闻资讯类节目的制作、播出。
文学艺术部:主要负责诗词类、散文类、名言类、小说类、杂文类等节目的制作、播出。
人物访谈部:主要负责文学人物的连线访谈栏目的制作、播出
办公室:主要负责广播台所有的文案工作。包括会议记录、档案整理、归档、保管等。同时还负责全站各部门协调沟通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台委会会议内容以及各种台内通知通告。
宣传策划部:负责
广播站自身形象的展示及站内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如宣传板、海报的制作、张贴等工作。参与站内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活动操作流程的安排工作,设计可行方案并对活动进行工作总结。
网络技术部:负责台内机器设备运转的正常维护工作,同时,还要负责其网站运行工作,包括网页改版、节目上传等一系列工作。
第五章制度
第十九条
为维护广播台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广播台的凝聚力,在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文友中树立起广播台良好的形象,特制定如下的办公制度:
1、广播台办公室在固定时间内保持有一名台委和一名办公室人员值班,台委负责全权处理值班当天的日常事务。
2、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值班当天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日值班的工作情况,通知等。
2)人员来访接待情况。
3)值班人员的姓名及值班时间。
3、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办公室清洁美观,置物有序。
4、在值班期间内,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里处理个人事务。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形象。
5、广播台外设投稿箱,由值班人员定期开启,并将来稿登记在案。
6、对于广播台书籍报纸刊物等公共物品的借阅使用,要求借阅者本人履行借阅程序,不能让他人代做。
第二十条
为促进交流与协商,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对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
1、会议分为全体台员例会、台委会会议、各部门工作会议、临时会议等。
2、全体台员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台长召集主持,全体台员参加。在有重要决策讨论或者宣布时不定期召开
3、台委会会议由台长召集支持,全体台委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小结部门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规划部署未来工作的方向,发展。
4、各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该部门成员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小结部门工作,传达贯彻台委会决议,制定本部门的近期工作计划等。
5、临时会议:为处理突发事件等由广播台台委临时主持召开的会议。
6、按时召开台委会以及各部门工作会议,有事不能与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一学期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或请假、迟到六次以上(不含六次)者由台委会勒令退台。
第二十一条
为促进广播台节目质量的提高,特制定如下节目管理制度:
1、每期节目大纲必须提前4天做好,此大纲需交予节目部部长审查,经部长审查过关签字后方可播出。
2、各节目版块负责人要对版块全面负责并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了使广播台成员对台里工作以及自身工作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教训,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1、广播台办公室部门负责档案处理工作,对本台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工作简报及其他形式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及时向台长汇报。
2、档案分为:会议记录类、台员档案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报告类、播音资料类、活动照片类。
3、广播台各部门每年度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及一份工作总结作为本台工作档案。
4、由办公室整理制定一份全体台员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职位、所在院系、所在年纪、联系方式等,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三条
为充分调动每一位台员的主人翁意识,奖优促先策后,提高本台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考评奖惩制度:
1、本台工作人员应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勒令退出
2、为表彰本台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端正、要求进步的工作人员,每年由台里评出优秀编播人员名,报党委宣传部批准确定备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台内评优评先以台员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日志、出勤率、台内重大活动表现等。台员档案的平时工作情况意见表由各部门部长负责,综合意见由台长填写。
4、凡因个人问题,使广播电台的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出。
5、编播人员一次无故旷播或无故不参加例会者: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以上(不含三次)勒令退台。
6、台员如迟到或请假六次(不包括六次)以上者,勒令退台。
第二十四条
为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树立广播台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1、本台的经费收入依照本台宗旨,全部用于本台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本台对财务实行公开化、规范化管理。
2、各部门所报单据由台长审核签字通过,有争议者交由指导老师审核决定,再交由
财务管理员实报实销。
3、本台报销凭单一律采用发票,发票须有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签名;确实无发票者,须有收据证明,负责人签字报销。切实做到合理使用经费以节省开支,报销须严格遵守财务纪律。
4、本台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预算由所负责活动的责任人制定,须交台长审核,最后由台长交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艺术委员会指导老师审核。
5、为台内拉到赞助的台员,本台给予其所拉赞助费用的10%所为联络等费用。
6、网络广播电台实行财务相对独立,同时接受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艺术委员会监督的制度。财政收支由专职台委管理,所有收支情况均详细记录在案,定期在全台公布,接受全台台员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台员有权向台委会提出对章程的修改意见。必要时由台委会组织人员组成章程修改小组,拟定修改草案。经由全体台员大会表决修改草案,修改草案经全体台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均归属网络广播电台。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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