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仪,原籍
辽宁省辽阳市,1950年毕业于
华北大学中文系。她的职业生涯涵盖了多个教育阶段,曾担任中学语文教师,后晋升为大学中文系的讲师、副教授、教授及系主任。此外,她还被
宁夏大学聘请为特聘教授。王十仪不仅是宁夏文联的成员,还是
宁夏作家协会的理事、副主席。自1940年起开始发表作品,并于1962年加入了
中国作家协会。
王十仪的职业生涯始于中学语文教师,随后她在高等教育领域内不断成长,先后成为大学中文系的讲师、副教授、教授以及系主任。她的学术贡献得到了宁夏大学的认可,被授予特聘教授职位。同时,她积极参与地方文化活动,担任宁夏文联委员,并在宁夏作家协会担任重要职务,包括理事和副主席。
王十仪的艺术创作丰富多样,包括长篇小说《奔赴祖国》、中篇小说《麦穗黄了》、长诗《忆松花江》等。她的学术研究成果同样丰硕,出版了多部专著,如《白居易研究》《白居易》《白居易生活系年》以及传记文学《
白居易传》。此外,她还撰写了评论性文章《元稹论稿》。其中,《元稹传》一书获得了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