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纪慈,女,先后担任土肥研究所副所长、支部书记,蔬菜研究所所长,
浙江省土壤肥料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蔬菜产业协会副会长。
自1977年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土化系以来,一直在农科院从事科研和科研管理工作,先后担任土肥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支部书记,蔬菜研究所所长,浙江省土壤肥料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蔬菜产业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受科技部、农业部星火计划先进个人表彰,省直机关工会先进女职工,院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奉献”先进女职工等荣誉。
自从浙农大毕业后,主要从事土壤改良,植物营养诊断及新型肥料研发、擅长运用室内
物理化学分析及野外田间试验结合的工作方法来解决生产问题。主持土壤实验室工作、农业部“红黄壤区域农业开发”重点项目的“低丘红黄壤杨梅园土壤培肥和水分管理”子专题,省科技厅重点项目“水稻田除草药肥的研究与开发”、省政府“三农五方”项目“黄尿素的推广应用”、城建部下达的污泥农用项目中“污泥复肥肥效及重金属残留研究”专题,参加
中国科学院下达的“加速新围海涂(滨海盐土)垦殖利用中间试验”、全海岸带考察国家项目—沿海盐渍土的野外调查和室内土壤农化性状分析。主持课题获省科技进步
二等奖 1项,省科技进步
三等奖1项,参加课题获部、省各等级奖励多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研与管理论文30余篇。 2000年调任科研处处长后率全处职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制定各类科研管理制度,努力实现管理创新。2000年以来在项目与重点实验室管理、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技特派员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主要有:
浙江省农科院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浙江省农科院关于实施纵向课题配套奖励的试行办法;浙江省农科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农科院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农科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办法;浙江省农科院关于调整科技成果、审定品种奖励金额和对专利项目、高水平论文等给予补助奖励的试行办法;关于调整院科技成果奖励标准和对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进行配套奖励的办法;浙江省农科院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农科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等。配合分管院长组织编写、制定各类规划。编写了:“十五” 、“十一五”院及省科技发展规划与中长期科技规划,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建议书。制定院学科结构调整方案,提出全院五大主要发展研究领域。科研
项目管理上,强调以科研人员为本,鼓励和支持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实行全方位申报项目,重点组织、协调多学科合作攻关,加强国家级、省重大及基金类的申报力度,五年来科研经费增加了三倍多。成果管理上,注重调研,抓住苗头,早发现,早培育,严格把关,促进提高。2000-2004年,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58项,其中国家十大科技进展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
二等奖4项,部、省一、二等奖24项;省级以上鉴定科研成果102项;申请专利70项,品种权11个。科技兴农与科技特派员管理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1年成立浙沪苏农科院科技兴农联合服务团以来,开创了一条跨区域科技兴农的新路,起到了“专家共用,成果共享,技术互补”的作用。在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上,制订院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和总体工作思路;提出了调研摸底,典型带路,技术分组,院所支撑的办法;同时实行科技“二传手“培训工程,培养一批不走的科技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