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1月,随国民革命军第一次
国民革命军东征,在党部搞宣传工作。 12月,他改任第一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党部主任。
洪剑雄(1899年—1926年08月03日),男,
汉族,原名善效,海南省澄迈县北潭村人。
出生于小工商业者家庭。1915年小学毕业后,曾到
新加坡学习英语年余,1917年回国,考入琼崖中学就读。1919年“五四”运动的消息传到
海南省后,他积极参与游行示威、抵制日货活动。1921年考入
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文科。
1923年加入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外围组织――新学生社,努力从事青年运动。广州学生联合会进行整顿,他被选为改组后的
广州市学联执委。同时,他还和同乡
徐成章烈士墓、
杨善集等一起成立“琼崖革命青年同志会”,发起组织新琼崖评论社,创办《新琼崖评论》半月刊,任编辑主任。他先后为该刊撰写了33篇署名文章,努力宣传
马克思主义和国民革命运动。
1924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春,他于广东高师毕业后,受党委派入广州中德学校补习
德语,准备赴德留学;
黄埔军校创办,他毅然改入军校,被录取为军校第一期学生。
1925年1月,随国民革命军第一次
国民革命军东征,在党部搞宣传工作。攻克潮梅后,他被委派为党部驻
梅州市特派员。同年6月,刘、杨叛乱平定后,他调任党军司令部党部组织科科长,代表-部参加
国民会议促成会运动。
沙基惨案后,他撰写《沙基屠杀中党立军校之死难者》和《曹石泉同志的传略》等文章,号召继承烈士遗志,为无产阶级事业而奋斗到底。7月1日,
国民政府在
广州市成立后,他被派到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党部任秘书,后任留驻肇庆办事处主任。10月初参加第二次东征,兼任东征军第二纵队宣传队总队长。他的宣传鼓动工作对二次东征胜利起到一定的作用。12月,他改任第一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党部主任。
1926年3月,他随师赴
梅州市梅县区剿匪时,代行师党代表职权,在指挥部队到
兴宁市一带剿匪同时,又在梅州市梅县区广泛开展群众运动,使梅州市梅县区总工会、妇女解放协会的工作蓬勃发展起来。此外还协助建立中共梅州市梅县区特别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