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栋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国栋,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现任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82.09—1986.06,河南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学习,大学学历,学士
1986.09—1988.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1988.07—1993.03,河南省监察厅调研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3—1996.05,河南省纪委政策法规室主任科员
1996.05—1997.04,河南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1997.04—1999.08,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专职秘书
1999.08—2001.02,河南省纪委办公厅正处级专职秘书
2001.02—2002.06,河南省纪委监察综合室正处级专职秘书(其间:2001.10-2003.10,挂职任原阳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
2002.06—2004.04,河南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4.04—2008.09,河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8.09—2010.06,河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级)
2010.06—2015.03,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03—2018.11,河南省信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8.11—2021.07,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21.07,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1.10,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21.11,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河南省第九届省纪委委员、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刘国栋同志为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刘国栋为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