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平,男,
汉族,
山西省怀仁市人,1959年7月出生,1981年6月入党,1975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
2014年12月12日,据
山西省纪委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22日,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西省煤炭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正厅级)、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第十届委员吴永平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立案侦查。
2015年8月7日,经中共
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纪委对第十届山西省委委员、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永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长期非法持有假身份证,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卖官鬻爵,官商勾结进行利益输送,收受贿赂。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研究,呈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报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吴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吴永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吴永平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8月1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吴永平(正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