筏头乡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德清县的一个乡,位于德清县西部,地处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莫干山南麓。全乡总面积101平方公里,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潜力。2016年1月8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筏头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
莫干山镇。
筏头乡位于德清县西部,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莫干山南麓,区域总面积101平方公里,仅次于
武康街道。全乡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遍布着12万亩生态公益林,其中毛竹山7万多亩,小竹山1.6万亩,平均年产商品毛竹200万支以上,是中国十大竹乡之一。
筏头乡名称来源于
清代爱新觉罗·旻宁年间《
武康县志》的记载,意为“竹木出山,牌行必始此”。历史上曾称为十都,民国期间名为
英红镇。1950年建立筏头乡,1992年与后坞乡合并。2016年1月,根据《关于要求调整德清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筏头乡撤销,其辖区并入新设的
莫干山镇。
筏头乡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青山耸秀,清泉满谷,碧波竹海,环境优雅,森林覆盖率达90%,空气质量达标率100%,是
德清县饮用水源地,于2007年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乡间文化底蕴深厚,人文景观丰富,是
南梁著名诗人
沈约的故里,向来便有“江南绿谷,人间桃源”的美誉。凭借着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相对丰富的自然景观及人文资源,全力精心打造长三角一流的户外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洋家乐与农家乐。全乡洋家乐业态发展迅速,在龙头“
裸心谷”的带动下,西坞里七十三号、后坞生活、隐居莫干、金松林家园等小、精、特项目影响力越来越大。
筏头乡经济以旅游业为主导,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的一流户外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洋家乐和农家乐的发展在此得到了显著推动,形成了以“裸心谷”为代表的多个特色项目,
德清县筏头乡投资环境总体评分为47.4分,在全国32208个乡镇中排第19633名,超越全国39%的乡镇; 在
浙江省1209个乡镇中,排在第636名,处于第二梯队; 在
湖州市的59个乡镇中排在第44名,处于第三梯队; 在德清县的12个乡镇中排在第10名,处于偏后的位置。
筏头乡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包括教育设施的建设和升级,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加强。此外,还开展了多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涌现出多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