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版集团
Inc.于2013年12月19日组建,由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
注册资本7.5亿元,有三大股东。公司有90家子公司,设10个管理部门与8个事业部,在职员工3465人,职称与学历结构合理。集团图书出版规模每年达14000多种,市场占有率连续六年全国排名第二,推行原创精品与核心项目拉动战略,多部图书获重大奖项,有两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百佳出版单位”。集团有16种期刊,涉及六个类别。面向全国三千多家经销商提供各类
出版物批发服务,创建网络销售平台,
吉林省新华书店总店集团建有实体销售网点118处。该公司坚持社会效益为主,以产业发展与产品发展两大战略,推进现代文化企业的转型升级。
吉林出版集团实行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为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出版权。集团下辖包括出版社、报刊社、
印刷厂、发行集团、出版物资供应站等24家单位。
吉林出版集团的业务涵盖资本运营,以及中、小学课本、图书、期刊、报纸、音像、电子、网络、影视等
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出版物资供应、版权贸易、
国际贸易、代印、租型及其相关产业。
吉林出版集团曾出现拖欠稿费的行为,作家
盛可以的《
可以书》稿酬被拖欠9个月,引起了出版界和社会的关注。此外,张某将“老子”注册为商标,并因此向吉林出版集团出版的《老子》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