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鲲(1776年-1814年),字鹏霄,又字北瀛,福建侯官(今
福州市)人。嘉庆六年(1801年)成
进士,选
庶吉士,授翰林院
编修。
爱新觉罗·颙琰十二年(1807年)出使琉球,充任册封琉球正使,与副使
费锡章合撰《续琉球国志略》。嘉庆十四年,授中宪大夫翰林院正一品衔。嘉庆十七年(1812年),外放
洛阳市,任
河南府知府。嘉庆十八年(1813年),
河南省大旱,齐鲲捐俸赈灾,广设粥厂。嘉庆十九年(1814年),调往州治水。著有《东瀛百咏》。有子齐祥庆,女
齐祥棣。
清嘉庆六年(1801年)成
进士,改庶吉土,授
编修。
爱新觉罗·颙琰十三年(1808年)奉命充册封
琉球王国正使,按例可随带本国特产贸易获利,但齐鲲却严行禁绝。至琉球,国王设七宴招待,宴后厚送金银,齐鲲婉言谢绝,并申谕“使节不能滥受外物”的道理。为了减轻琉球国的经济负担,齐鲲提前3个月登舟回国,回国后充日讲起居注官记录
御史,以后调为
河南府(今
洛阳市)
知府,革除摊派车马的弊政,并勒碑宣示。嘉庆十八年,大旱,齐鲲亲自视察所属各县,禁绝贪污,以济荒年。当时有人举报某人将于某日聚众造反,要即行镇压,齐鲲大笑说:“胡说,胡说,天下岂有克期谋叛而举国皆知的事”?不肯发兵,人民得以安宁。
嘉庆十九年秋,齐鲲调赴
睢州(今
睢县)为河工,工竣,议叙以
道员调用,但因丁外艰回乡,不久于福州玉尺山房家宅逝世。著有《东瀛百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