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
济南市郊区团委干事,
天桥区团委干事、副主任科员、副书记、书记,天桥区
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天桥区委常委、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党工委书记,天桥区委常委,援藏任白朗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务副书记,天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9年10月30日,历城区召开历城区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宣布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
济南市委关于历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吴承丙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济南市历城区委员会书记、常委、委员,中共历城区委党校校长职务。
2022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吴承丙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
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卧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不力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
济南市历城区委书记吴承丙(时任历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