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标准
规定了时间划分方法的规范
时间标准,也称为时间基准,是定义如何测量时间的一种规范。它包括测量时间间隔的尺度基准和定义起始时刻的参考基准。时间基准的确定依赖于连续、稳定且可复现的人工或自然的周期性现象,如钟表的往复运动、地球及其他天体的自转和公转,或是晶体原子发出的脉冲信号等。
历史
在19世纪,“世界时”一词被用于指称一种与“地方时”相对的、不随使用者的所在地而变化的约定的时间标准。确定时间标准的最精确的方法是通过天文观测来确定某一天体经过观测者所在位置的子午线的时刻。因此,世界时这一概念不可避免地会与标准子午线联系在一起。格林尼治子午线作为标准子午线的历史开始于1767年,当时英国航海天文历将穿过格林尼治天文台的经线作为其星历表中的标准子午线。1880年,英国将格林尼治平时(GMT)确定为英国的法定时间。随后在1883年,美国加拿大的铁路系统也采用了以格林尼治子午线作为零时区的时间系统。1884年召开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国际子午线会议亦通过了类似的决议,同时还确定了世界时是平太阳时、世界时的起算时刻是本初子午线的平子夜等等。
尽管1884年召开的国际子午线会议决定世界时中的一天是从子夜起算,但天文学家依然沿用着从正午开始量测世界时的习惯,格林尼治平时即为这一从正午起算的时间标准。然而在1925年年初,英国航海天文历决定将1924年的12月31.5日作为1925年的1月1.0日,加入12小时以将该时间标准的起算时刻从正午改为子夜。1928年,国际天文联合会(IAU)提议以“世界时(UT)”代替出现在星历表中的GMT或GCT,这也是“世界时”第一次出现在“官方”场合。在1935年,IAU决定正式弃用格林尼治民用时,改以世界时作为时间标准。
随着电报在19世纪的普及,世界上首个规律的广播时间信号在1904年出现。1919年,国际时间局(BIH)在巴黎成立,其职责是公布广播收音机信号所使用的时间与通过天文观测维持的时间标准之间的差异。1959年召开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因此他们决定让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对其进行研究。1963年,CCIR在其发布的第374号建议案中给出了首个对UTC作出定义的国际规范,国际时间局则在1965年开始以当时的原子时A3(国际原子时的前身)来计量UTC。1970年,CCIR发布了第460号建议案,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了修正,且要求加入跳秒机制使UTC与原有世界时的偏移被控制在1秒以内,UTC的定义才得以稳定下来。这一新的UTC系统自1972年的1月1日零时开始使用,并沿用至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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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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