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的审判机关
泉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前身
晋江专区
公署司法科,成立于1949年9月13日。1953年1月20日,
福建省人民法院
晋江分院成立,承续司法科的审判职能。1955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晋江分院更名为晋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6年1月因地改市行政体制调整,又更名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要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机构设置
泉州中院辖
鲤城区
、
丰泽区
、
洛江区
、
泉港区
、
晋江市
、
石狮市
、
南安市
、
惠安县
、
安溪县
、
永春县
、
德化县
等11个基层法院,并设有42个基层人民法庭。
参考资料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07-10
2023年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福建省财政厅.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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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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