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筱玲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
罗筱玲,女,汉族,1966年12月生,湖南浏阳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三级高级法官。
曾任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3年1月消息,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2016年5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7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9年1月,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22年1月,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六届委员会原委员。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4日,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罗筱玲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罗筱玲副院长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报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19年1月,免去罗筱玲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1年9月,任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罗筱玲当选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人物事件
立案侦查
2022年6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立案侦查。
依法双开
2023年1月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筱玲在担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刑二庭庭长、刑三庭庭长,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期间,徇私枉法,把审判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诉讼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罗筱玲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筱玲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娄底市第六届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娄底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人物事件
立案侦查
依法双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