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松
原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一中原校长
黄炳松,男,1949年10月出生,湖南新晃人,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9年10月担任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一中的校长,是新晃操场埋尸案的涉案人员,杜少平的舅舅。
2001年12月,新晃县第一中学操场扩建,包工头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在杀死校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邓世平后将其尸体掩埋在操场之下。黄炳松得知此事后利用关系网帮忙掩盖,导致案件多年未被侦破。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黄炳松有期徒刑十五年。黄炳松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黄炳松的上诉,维持原判。
人物经历
黄炳松于1949年10月出生,1966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黄炳松担任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的教员,并先后成为该校的教务员、政教处主任、副校长、校长及党总支书记。
2003年,黄炳松担任新晃县第一中学的校长,其没有建筑工程资质的外甥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承包了工程。之后杜少平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邓世平产生不满,于2003年1月22日晚将其杀害后把尸体掩埋在操场之下。黄炳松得知此事后利用关系网帮忙掩盖,导致案件多年未被侦破。
2005年3月,黄炳松成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的主任科员,后于2009年10月退休。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黄炳松有期徒刑十五年。黄炳松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黄炳松的上诉,维持原判。
人物案件
案件经过
2003年,黄炳松担任新晃县第一中学的校长,当时学校的跑道工程并未对外公开招标,而是其没有建筑工程资质的外甥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承包了工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负责学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邓世平因工程质量问题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向黄炳松举报工程偷工减料。杜少平因邓世平影响自己挣钱而对其产生了杀心,后于2003年1月22日杀死邓世平,并将其尸体掩埋在操场之下。
案发后第二个月中旬,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的舅舅黄炳松在听闻风声后质问杜少平是否杀害了邓世平,杜少平承认后请黄炳松帮忙掩盖此事。黄炳松找到自己的学生、时任新晃公安局政委的杨军,以学校翻新为借口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开挖的请求。在收到黄炳松红包后,杨军也将案子的调查方向转向失踪。与此同时,两人还利用金钱与关系贿赂调查此案的相关公职人员,最终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
案件调查
2019年6月23日上午,黄炳松在电话中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正在买菜,自由并未受限。关于“教师举报操场偷工减料失踪16年案”自己不方便多说,但一定会配合官方调查真相。第二日,黄炳松被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黄炳松目前否认对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杀害邓世平一事知情,但承认在操场建设招投标不规范、预算超标的问题上负有责任。
11月26日消息,记者从湖南省扫黑办和怀化市委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出的历史积案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该案涉及的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炳松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黄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提出上诉。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对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黄炳松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2021年3月24日,黄炳松在狱中向邓世平及其家人忏悔。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人物案件
案件经过
案件调查
法院审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