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账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的行为。
财务造假从主体方面来划分可以分成以下两种类型:个人的财务造假、单位的财务造假。造假的动机又分为增加配股、业绩考察、商业信用、逃避征税等。
财务造假会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害公司利益,还会导致财务自身事业发展产生恶劣且深远的影响。
造假的种类
财务造假的种类,就是将形形色色的各种财务造假活动依照一定的标准加以归集分类。研究财务造假的种类,对于了解其规律特征,有效地进行别和查处,均有着十分重要意义,财务造假有各种多样,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从财务造假主体方面来划分可以分成两种类型。
个人的财务造假
个人的财务造假,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利用账务上的处理技巧,或者经济上的某些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的种种手段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的违法性舞弊这种造假主要表现为贪污和盗窃,其产生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舞弊者的思想堕落;其二,是内部控制的缺陷。在一个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的缺陷,往往会导致财务造假的发生。
单位的财务造假
单位的财务造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为了本单位和其成员的利益,授意有关经办人员,利用不正当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利益的违纪性舞弊行为,这种财务造假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会计控制软弱,会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对其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约束机制、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沽名钓誉,认识上存在缺陷。
造假的特征
财务造假的主要特征有下列四个方面:其一,凡是财务造假,行为人都有不良目的,而且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其二,所发生的财务造假,行为人是经过事先预谋精心策划,运用隐蔽的非法手段作弊的,一般难以察觉。其三,凡是财务造假都会使国家或企业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其四,财务造假的行为人,在一般情况下多是利用权力或职务的方便进行活动。
造假的动因
增加配股
由于有的公司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资质未达到标准,所以个别公司只能通过财务造假、篡改财务数据等手段,由此来使公司符合在股市具备筹集资金的资格,伪盈利会给投资者制造一个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的假象,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业绩考察
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管理者、经营者的能力测评,从而对他们的留用、奖金测评、升职等自身利益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通过财务造假,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为经营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商业信用
有的企业经营状况欠佳,收益较少,这时公司就会考虑提供虚假
财务报表来从银行成功贷款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
逃避征税
通常公司财务会通过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等途径进行财务造假。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造假的危害
影响经济秩序
如果会计信息不真实,掩盖了某些事实,会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偏离,导致政策制定失败,干扰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会计信息质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会计信息不完善,会导致大范围的国家利益受损,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打击投资者的信心
财务信息是投资者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重要桥梁因此,如果财务信息不真实,会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这样一来,对投资者的打击会逐渐增大。
会计自身的利益
会计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会计人员出现财务造假、不诚信的现象,可能会导致会计人员失去职业资格,甚至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对自身的事业发展产生恶劣且深远的影响。
相关法规
2024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就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总体要求,
欺诈发行证券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认定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相关案例
同济堂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号)。此案是一起上市公司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例。2016至2019年,同济堂健康产业
Inc.通过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11.21亿元、利润28.16亿元。
豫金刚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7号)。此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造假的典型案例。2016至2019年,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策划、指使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1.5亿元,通过虚构采购业务等方式虚增资产18.56亿元。
金正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虚构贸易造假的典型案件。2015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
Inc.通过虚构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利润19.89亿元。
胜利精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此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重组标的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2016至2018年,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利精密)收购标的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实施造假,导致胜利精密累计虚增利润总额6.54亿元。
中超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江苏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此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关联交易的典型案例。2018年,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组织、指使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虚构采购合同,通过商业保理业务违规为关联方提供资金7000万元,形成非经营性占用且未按规定披露。
2024年2月4日,证监会网站发文,依法从严打击
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三年来,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奇信股份、
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
康美药业、
獐子岛集团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二是重拳打击恶性财务造假行为。对易见股份、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重大恶性财务造假案件分别作出合计2410万元、1430万元罚款。三是全链条铲除财务造假“生态圈”。对
凯乐科技、ST华讯、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谓“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财务造假行为全面追责。对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走账”的第三方,依法作出处罚或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四是紧盯操纵业绩行为,穿透本质、严肃问责。对32家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