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亚利桑那州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Arizona,简称D. Ariz.)是美国94个联邦地区法院之一,专门服务于亚利桑那州。该法院成立于1910年6月20日,随着亚利桑那州于1912年2月14日成为美国的一个州而设立。其司法辖区涵盖整个亚利桑那州,总部设在
菲尼克斯。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民事和
刑事案件,以及涉及专利和《
塔克法案》的案件。这些案件在审判后分别向第九巡回法院或联邦巡回区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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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桑那州联邦地区法院是亚利桑那州唯一的联邦司法机构。法院在菲尼克斯、图森、尤马和弗拉格斯塔夫等地举行庭审。此外,为了处理发生在联邦土地上的违法行为,还设立了位于
大峡谷国家公园、金曼和佩吉的特别法庭。法院分为三个分区,每个分区都有自己的中心办公室。这三个分区分别是:
该分区负责Gila、La Paz、Maricopa、Pinal和Yuma等县的事务,办公地点位于亚利桑那州
菲尼克斯。
帕斯科分区涵盖了
apache、Coconino、Mohave、Navajo和Yavapai等县,同样在菲尼克斯设有办公室。
图森分区的服务范围包括Cochise、Graham、Greenlee、Pima和Santa Cruz等县,其办公室则位于
图森。
首席法官在美国亚利桑那联邦地区法院担任行政职务,负责管理法院的工作。首席法官职位由符合条件的法官轮流担任,任期七年,或者直到达到70岁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如果法院内没有其他法官符合资格,则不受年龄限制。自198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现行规则规定,只有服务时间超过一年且未满65岁的法官才有资格担任首席法官。如果法官曾担任过首席法官,则不得再次担任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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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桑那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历史上,多位律师曾担任美国检察官一职,其中包括John Titus、Almon Gage、C. W. C. Powell等人。截至2021年11月,Gary M. Restaino担任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