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皓(1037-1117),字德夫,
建宁县人,
谢诇侄儿,父亲早逝,从小由谢教养。谢皓聪明才智,颇受谢诇器重,二十岁选入太学。
元丰五年(1082)中
进士,先后任南剑司户、瑞洪二州司理、
历城区知县,以政绩显著升为金部郎中。
大观三年(1109),
辽朝使者来朝,向
北宋朝廷提出种种非分要求,接伴使张等无言以对。
宋徽宗皇帝命谢皓代替张闬接待辽使。谢皓在接待中坚持有理有节的民族气节,表现出非凡的外交才能,维护了北宋朝廷的尊严。次年,谢皓受命以太常少卿身份出使辽国。在辽国举办的招待宴会上,辽官员有意挑衅,提出要与谢皓较量箭法。谢皓欣然应战,一箭便射中靶心,使辽人不敢轻视。
回国后,任司农少卿,又先后出任南剑、建昌、绎州
知州。为官清廉,他曾说:“吾平生不以公事徇人”,“居官持公廉二字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