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记载事项
票据记载事项
票据记载事项是指在票据上依照法律规定记录相关事项的行为。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其制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票据上所记载的事项均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缺少法定事项可能导致票据失效。
形成过程
现实生活中使用的票据通常是由特定机构制定格式并印制好的,签发票据只需填写空白项并签字盖章即可。
分类
绝对记载事项
指《票据法》明确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未记载,则票据无效。此类事项包括票据种类、金额、收款人以及年月日的记载。
相对应记载事项
指除绝对记载事项之外,《票据法》规定的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这些事项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如果记载了,则按照具体记载内容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如果不记载,则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定。例如,《票据法》规定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若未记载日期,则被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此处的“背书日期”就是相对应记载事项之一。
任意记载事项
指非强制性记载且不会影响票据效力的事项。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记载,若记载则会产生相应的票据效力。例如,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则表示该汇票不可转让,“不得转让”即为任意记载事项。
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
指票据上可能存在的其他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具备票据法上的效力。
参考资料
票据.MBA智库.2024-11-01
票据的记载事项.找法网.2024-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政府网.2024-11-01
目录
概述
形成过程
分类
绝对记载事项
相对应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
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