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将
福建省划分为四道。延建邵道领
延平府、
建宁府、邵武府。
基本介绍
清代在省与府之间设分巡道,简称道。其长官负责监督、巡察其所属府(州)的政治和司法等方面的情况。
福建省共设四道:福宁粮储道、
兴泉永道、延建邵道、汀漳龙道。
延建邵道于
康熙九年(1670年)设置,驻延平府(今
南平市延平区),领延平府、建宁府、邵武府。1912年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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