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杨爱华在
新浪微博公开实名举报在2018年9月1日发生的群发性“管杀案”。
2014年8月,蒋宁某以袁某欠钱为由,伙同高某、谭某、涂某携带自制手枪和管杀刀,找袁某要钱;当年10月15日,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蒋勇某驾驶的货车发生轻微刮擦事故,蒋宁某、蒋某、高某等人携带自制的手枪和“管杀刀”来到蒋勇某住所,强迫他赔偿高某一万元医院费。蒋勇某亲戚唐某因躲避不及被蒋宁某的“管杀刀”刀背砍伤右手手背,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2015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涂某、蒋某被
东安县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5年12月25日,游鑫、董威等人因放贷与同为放贷人的陈某发生冲突,短时间内双方纠集三十余人持砍刀、管杀刀等凶器在
株洲市天元区逸景华天停车场进行械斗,2019年8月16日,
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游鑫、董威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游鑫、董威多罪并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