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事》杂志是经国家科委批准,向国内外
公开发行的全国科技综合类期刊。主管部门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单位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创刊于1987年,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药学领域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药监药检系统更是具有其它期刊不可比拟的作用。是全国药品监督和药品检验系统的国家级刊物。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干部、药品检验和药学科技人员进行药学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经验交流的重要学术性期刊,是高等医药院校药事管理学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刊物。
本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主办的全国性科技期刊,国内外
公开发行。办刊宗旨是宣传党的医药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研究药品监督管理的理论,交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探讨药品质控方法和临床合理用药;介绍国外
药事管理信息,以促进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药学事业。
3.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应采用
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
4.文稿(可用复印件)要求打印在16开白纸上,字迹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
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外文需打字或用
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请用白纸单面墨绘,尺寸应较计划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请用
阳春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图和照片不得折叠和出现划痕,背面请注明图号、作者、文题和上下向。
5.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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