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
欧洲法律制度的总体发展为背景,对
英美法系在盎格鲁诺曼英格兰的出现提出了一种颇具挑战性的解释。作者开篇即详细地讨论了统一的中央王室法庭及其所实施的
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又探讨了12世纪
英格兰共和国令状制度的兴起和陪审制的成长。接下来,范。卡内冈教授力图解释为什么英国法与
欧陆法系如此不同?为什么这种分野发端于12世纪?他争辩说,
偶然性和上的错位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并导致了如下的
悖论:起源于欧洲大陆的封建法反而成了
英国生活和思维中一种最典型的表现形式。
《英国普通法的诞生》首次出版于1973年,现已开始步入经典作品的行列。在第二版的新序言中,范.卡冈教授讨论了一些有关对于诺曼和早期安茹国王统治下英国法律研究中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