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是成都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区(市)县、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拟订成都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三)负责组织、指导成都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四)牵头建立成都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区(市)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参与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十)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工作,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提出震后趋势研判意见,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二)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2(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部、应急厅做好中央、省属在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四)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准入管理责任。(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十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十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直属单位
一、市救援与减灾技术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级应急管理预案审查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应急救援救助力量建设、队伍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全市灾害救助的统计报送和分析评估工作。承担国家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成都市基地、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震台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震监测和地震趋势研判工作。承担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参与指导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
二、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并贯彻实施。参与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政策理论研究、科技研发、技术支撑和服务等工作。承担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新闻信息采编、影像制作、新媒体运营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自然灾害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支撑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法技术研究。承担城市安全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风险防范技术研究,研发安全生产科技产品并推广应用。承担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考核以及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技术服务。承担乡镇(街道)、园区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工作。(地址:锦江区锦盛路2号111号)
参考资料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2-08-02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2-08-0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