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汉
烈士
黎汉,广州市郊区(今白云区)江村人,父亲早丧,遗下他母子三人。后由他母亲带着黎汉及其弟苏全来到芳村区当佣工。后黎汉被歹徒拐卖到开平县,黎汉本姓苏,后跟养母改姓黎。黎汉住在大策十二巷口冲边搭的木棚里,以制作白铁器皿及修补铜脸盆、焊铜焊锡等维持一家生活。
正文
1950年初,广州刚解放不久,芳村负责维持治安的机构芳村区公安分局组织了一支“花地街坊纠察队”,以协助分局维持街坊的治安工作。“街坊纠察队”是由街道的积极分子组成,队长是唐高,队员有黎汉、梁兴、梁福、邱鹏、罗有成、杜邓家、李和等8人。
农历三月三十晚上12时黎汉和梁兴值完头班;分别把枪支交给下班队员罗有成和邱鹏两人。黎汉回到家中,当他转身关门的一瞬间,忽然看见一个人影,正从大策十一巷口窜出来,便奋不顾身边追边喊:“有贼人呀,把他捉住!”当他追到大策十一巷理发店门口时,那贼人首先开了枪,黎汉被打中颈部,倒在地上。原来,多个持枪匪徒早已预谋在当天晚上12时后,乘纠察队员上下班交接时行劫花地店户和在花地河上避难的水上居民。没料到却被勇敢的纠察队员黎汉遇上,行踪败露,匆忙由大策直街转入小策横街逃走。
黎汉由芳村分局警察救起,即时送往广州市珠矾路口昔日的“警察医院”进行急救,此时是农历四月初一的早上。
当时的“警察医院”情况也十分混乱,医疗设备又不全,少医缺药。过了两天便把黎汉转到当时的“方便医院”(今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黎汉受伤后流血过多,且体内的弹头又无法替他及时取出,农历四月初五那天,黎汉终于不幸去世。
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花地派出所假座同兴茶楼召开了群众大会,讲述了黎汉同志维护花地治安而不幸牺牲的经过,很多群众听到后都为黎汉惋惜。他不幸去世了,上有年迈的养母,下有年轻的妻子及3个小儿女,生活难以维持,于是坊众每户捐赠3个月的纠察费,给黎汉遗属维持生活。
农历五月上旬,在上芳村旧培英中学礼堂,召开了“芳村区追悼黎汉大会”。台上悬挂着黎汉遗像,旁边挂着我受花地街坊之托所撰写的挽联:“英勇捉贼,保十千坊众安宁,德泽长留梓里;壮烈牺牲,树百万纠察典型,功劳永铭芳村”。分局长吴正夫也送来了l幅祭帐,祭帐中痛悼纠察队员黎汉为了维护治安,尽职尽责,不幸被匪徒枪伤而死。并表示分局一定要缉捕凶首,为黎汉同志复仇。
农历六月,芳村区人民政府区长廖志华同志,接到黎汉殉职的报告后,批准追认黎汉为烈士。
参考资料
黎汉.中华英烈网.2024-01-05
目录
概述
正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