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顺,1963年1月生,籍贯
南靖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学专业毕业。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副总监察官。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副总监察官。
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免去张荣顺的第四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