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顺
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张荣顺,1963年1月生,籍贯南靖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学专业毕业。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副总监察官。
人物履历
曾作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秘书处人员参加香港回归前的各项法律工作。
曾任国务院港澳办一司一处副处长,二司一处处长,香港政务司法律处处长、副司长。
2001年起历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司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2013年3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副总监察官。
担任职务
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学术研究
业余从事学术研究,是深圳大学特约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
著有《略论我国宪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关系》一文,发表在《中外法学》1990年06期。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免去张荣顺的第四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2018年6月25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张荣顺为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10月19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张荣顺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学术研究
任免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