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遗嘱(Living Wills),是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的概念,指的是金融机构在面临实质性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时,预先拟定并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快速有序处置方案。这一制度旨在促进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运营能力,或将部分业务功能分拆或整个机构有序关闭。
生前遗嘱,又称为“恢复与处置计划”,是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为了应对“大而不能倒”的银行所制定的风险化解机制。在中国,包括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经签署了生前遗嘱,
中国建设银行等也在积极研究相关的方案。
平安银行成为首家公开确认实施生前遗嘱的中国
商业银行。
生前遗嘱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遗嘱,它是一种个人意愿的表达,规定在疾病晚期或长期
昏迷状态下,个人愿意接受或拒绝特定的医疗措施,如生命支持系统或插管喂食。这种遗嘱在个人生前生效,且不会涉及财产转移。
生前遗嘱不仅适用于银行,还可能扩展至信托行业。银监会主席助理
杨家才曾在“201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指出,信托公司的生前遗嘱应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超额奖金,即激励性薪酬,若业务或机构出现问题,相关人员须将其返还,用以抵消
风险损失。
尽管这些内容已在一些信托公司内部的研究中得到体现,但在实践中,尤其是激励性薪酬回吐和股东分红回拨方面,实际执行难度较大。相比之下,业务分割与恢复安排以及机构处置与处理的可行性更高。